毕业生资格审核
第一条 毕业要求
1.学籍有效期内的学生。
2.取得教学计划规定的最低毕业总学分。
学生的选修课程、实践性教学环节成绩和思想品德鉴定成绩,以省级电大审核通过的成绩为依据;必修课、限选课成绩以中央电大备案的成绩为依据。
必修课程中免考课程成绩以省级电大上报、经中央电大审核批准的数据为依据。
3.学生必须达到最短学习年限:
(1)2006年春季以前(含2006年春季)入学注册的学生,最短学习时间必须达到教学计划(或专业规则,以下通称“教学计划”)规定的学制。
(2)2006年秋季以后(含2006年秋季)入学注册的学生,修读二年制专业教学计划,学习时间不得低于二年半;修读三年制专业教学计划,学习时间不得低于三年半。
4.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。
5.应予开除学籍或留校察看处分期间的学生不能毕业。
6.由本人提出毕业申请,并填写《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学生毕业申请表》(附件1)。
第二条 审核时间
省级电大须在每年2月15日至
第三条 审核流程
1.教学点利用教务管理系统进行毕业初审,并将通过初审的学生数据报省级电大。
2.省级电大依据教学点上报的初审数据,利用教务管理系统进行复审,并将通过复审的毕业生数据上报中央电大。
3.中央电大依据省级电大上报的毕业审核数据进行审核,将审核结果反馈给省级电大,审核结果应包括审核未通过情况、错误信息等。
4.省级电大针对中央电大的反馈结果进行核对、修改,并将修改后的数据再报中央电大。
5.中央电大接收省级电大修改后的数据并进行审核。
6.中央电大生成电子注册号并将电子注册信息下发给省级电大。
7.省级电大接收中央电大下发的电子注册信息。
中央电大收到省级电大报送的审核数据2个工作日内反馈;省级电大收到中央电大的审核数据5个工作日内反馈。